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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11341802003284723Q/202301-00069
  • 组配分类: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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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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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生】【文字解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许丽芳同志解读《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 来源:区残联
  • 发布时间:2023-01-31 10:45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决策部署,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要求,在4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33号)、10月20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池政办秘〔2022〕101号)文件印发后,我区正式启动《贵池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起草工作。

《行动计划》起草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33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池政办秘〔2022〕101号)和《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池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贵政〔2023〕2号)等有关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及时制定实施新一轮《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新时代残疾人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指导推动各镇街、各单位在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做好残疾预防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促进全民健康,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有序推进健康贵池建设,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新阶段现代化五新贵池、首善之区建设贡献力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池政办秘〔2022〕101号)后,区领导要求草拟我区《行动计划》。区残联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级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基础上,结合我区残疾预防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于11月初草拟了《贵池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初稿)》,征求了镇街政府和区直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11月15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区残联根据反馈意见又进行了讨论完善。2023年1月19日,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动计划》。2023年1月30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行动计划》。

四、工作目标

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全民残疾预防意识普遍加强,残疾预防素养显著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指标处于全市前列。

五、主要任务(避免简单地重复或简化文件内容)

一是紧扣重点人群,全面普及残疾预防知识。主要任务是推广使用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强化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持续开展重点宣传教育行动等。

二是突出早期干预,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着力引导对象主动参与婚前检查、孕前保健,加强儿童残疾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等。

三是坚持系统防控,着力降低疾病致残。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突出对慢性病致残防控,主动做好对象社会心理服务,防范精神疾病发生,突出对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和职业病致残防控等。

四是强化综合监管,全力减少伤害致残。着力引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意识,重点加严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儿童和老年人不受侵害致残。

五是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康复服务水平。着力引导辖区内康复机构提升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建立健全居家照护服务网点,提升城市和镇街道以及乡村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等。

六、创新举措

我区《行动计划》与上级相关文件内容基本保持一致,对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充实,残疾预防部分主要指标在省市两级行动计划基础上进行提标,体现地方特色,主要体现在:

一是强化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积极引导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增强残疾预防科普知识;组织应急、卫健等部门,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普及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的科学知识、方法,增强康复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二是持续实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项目,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效果。通过提供家长培训、亲子同训、家庭环境评估与康复指导等早期干预服务,0-3岁听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功能状况明显改善,其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提高残疾预防核心指标,强化残疾预防重点环节。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残疾预防效果,最大限度减少残疾发生、发展,注重早期干预,严格落实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等举措,把好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第一关。高度重视疾病致残,综合施策,加强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患者规范管理,有效减少因病致残。深入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探索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实物发放与补贴租赁相结合的适配模式,不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和质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镇街道和区残工委成员单位落实各自职责,各部门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夯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提升专业水平。吸收市二院、市三院等辖区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全区残疾预防专家技术指导组,为本行动计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三)主动评估督导。区政府残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及终期评估和工作调度,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

(四)大力营造氛围。积极运用区政务公开等平台,宣传解读实施本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宣传报道做法和经验。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残疾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应按照《行动计划》要求,做好《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残疾预防工作任务融入日常工作,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同时做好残疾预防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区残联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爱耳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引导、支持广大群众增强残疾预防意识,提升公众残疾预防素养,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预防事业,为高质量实施残疾预防,进一步维护、促进全民健康,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积极贡献。

九、咨询人、咨询号码

咨询人:许丽芳;咨询号码:0566-322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