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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11341802003284723Q/202301-00062
  • 组配分类:“十四五”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2023-01-30
  • 发布文号:贵政〔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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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区残联
  • 主题分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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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池区“十四五” 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 来源:区残联
  • 发布时间:2023-01-30 10:4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天湖风景区、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池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业经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池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更好保障残疾  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安徽省“十四五”残疾  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池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贵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 格外关注。“十三五”时期,我区残疾人事业取得明显成就,“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如期实现。 “十  三五”期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6711人,全部实现脱贫; 认真组织实施《贵池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纲要》,  较好的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区残疾人生存 状况显著改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残疾人自身发展能力 不断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有了较大改观。残疾人  工作成效明显,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为实现残疾人脱贫脱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区现有3.2万残疾人,  “十四五”时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等因素,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残疾人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心帮助。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困难残疾人增收渠道不多,因残致 贫返贫风险较大,现有保障水平有待提升;残疾人就业尚不充分, 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就业增收难度大;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 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服务水平有待进 一步提高;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残 疾人就业、教育等受歧视现象尚未消除;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农村和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尤其薄弱。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  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残疾人  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决不能让残疾人掉  队。 “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团结带领残  疾人和全区人民一道,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二、 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 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 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残联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 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聚力聚焦党建统领、规划引导、基础支撑、创新突破、品牌提升总体要求,坚持全方位、全周期、全覆盖、全动能,坚持弱有所 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 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 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更好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 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解决好 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激发残疾人的积极 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 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注重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固根基、提质量。深化残疾人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化残 疾人事业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条件, 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协同作用,发挥地方优势和基层首创精神,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区域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充分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 衔接取得实效,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 平。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实 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层次的残疾人就业支 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均等化 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备,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精准有效,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 提高。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 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有效提升。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基本 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 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包容的社会氛围 更加浓厚,残疾人充分享有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专栏1“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

 

与地区生产

总值增长基

本预期性同

 

 

 

预期性

 

2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0.001万

预期性

 

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

障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5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6

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0

预期性

 

7

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预期性

 

8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97

预期性

 

9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5

 

90

约束性

 

10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5

 

90

约束性

 

11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

 

 

达省定目标

 

约束性

 

 

四、 重点任务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让残疾人生活更有保障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及时给予有效帮扶。对脱贫人口中完 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 定收入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做好易地搬迁残疾人后续帮扶工作。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持续做好 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探索建立长三角残疾人帮扶工 作机制,借助更多更好的外部资源参与残疾人帮扶。依法保障农 村残疾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 权益。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帮助残疾人共享集体经济 发展成果。扶持农村残疾人参与乡村富民产业,分享产业链增值 收益。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共同关心关爱残疾人。

2.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对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管理服务。做好对符合条件残 疾人的医疗救助,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 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加强临时救助,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

3.改善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强化各地政府主体责任,积 极发展残疾人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 建设1所为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提供集中专业照护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增强区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对残疾人特困对象的照护服务能力。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 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护服务。落实 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就业年 龄段(16— 59周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托养服 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盲人、聋 人等老年残疾人。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4.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率和待遇水平。落实区政府按照 最低缴费标准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资助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个体工 商户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进行补贴等政策,帮助残疾 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国 家统一部署,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政策,以 及29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的政策。按规定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参保患者的门诊保 障工作。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落实失业残疾人领 取失业保险金等待遇。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 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做好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对残疾 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进行探索。鼓励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 养老等商业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残疾人商业保险产品、财产信托等服务。

5.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 调整机制,确保现行补贴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对“一 户多残”困难家庭实施救助。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 电、气优惠补贴政策和信息消费资费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机动 轮椅车补贴政策,落实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优待政策。完 善残疾人驾驶机动车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 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残疾孤儿等基本生活费标准。探索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基金。落实伤残军人、 伤残民警优先享有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6.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 庭住房安全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 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不断改 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置。

7.加强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保护。推动在突发 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更好保障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加强残疾人集 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应急服务、消防安全能力建 设。村(社区)可以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动员村(居)民协助 残疾人有效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及时疏散逃生。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2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一、资金类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 障范围,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

2.围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立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补贴办 法。对“一户多残”困难家庭实施救助。推动“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申请“跨省通办”,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管理服务机制。

3.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给予支持。对部分残疾人自购特殊辅助器具,参照基本型标准按比例适当补贴。

4.残疾人电信业务资费优惠。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APP流量资费。

5.残疾评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

二、服务类

1.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村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助予以解决。

2 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建设1所为农村特困失能、残疾

老年人提供集中专业照护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低收入家庭重度 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街),可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 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 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3.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镇街根据需要建立残疾人托养服 务机构,或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机构、社会 组织、企业等,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 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4.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 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微信群”、“朋友圈”。 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临时照护“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 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残疾人康复、 托养等机构中,通过设置社工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社工服务。

5.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对因疫情防 控居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  要帮助。因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住所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应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生活更有尊严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保 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完善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 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纳入低保范围 的已就业残疾人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 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对残疾人就业先进个人和用人单位进行奖励。

 

专栏3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重点项目

一 、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 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 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创业补贴,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补贴。

2.残疾学生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3.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聘)残疾 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 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排残疾人实习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4.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建 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5.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对通过公 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奖励类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公 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 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单位,按就业人数给予奖励。

2.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 专项行动。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 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扶持,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给予奖励。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并实现全国联网认证。落 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 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持续发展。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扶持残疾人新业态、新模式就业创业。 推进各类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全区建设残疾人辅助性就 业机构1个,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更为困难 的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实现社会融合。 统筹公益性岗位,按照“两个格外”的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就业。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鼓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 构设置盲人医疗按摩岗位。推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 化、品牌化建设,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稳定在2家以上。拓宽残疾 人特别是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互联网服务等领域的就业 渠道。为残疾人特别是聋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提供无 障碍支持服务。支持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鼓励残 疾人参与文化产业。加大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力度,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

3.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 残疾人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 和创业培训。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建立工作室。

4.改善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发 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社会组织的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精准 化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扩大就业辅导员队伍。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重点帮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 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残疾人就 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保障条件、专业人员配备等 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进一步拓 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举办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

5.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对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 心理素质的残疾人,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 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环 境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 等方面给予其平等待遇。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有效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专栏4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区内党 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区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2.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依托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  营管理规范、具备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盲人按摩提升项目。促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

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推动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稳定在2家以上。

4.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就业形态。

5.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基础 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 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完成建设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1个 。

6.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地方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护路员、 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三)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让残疾人生活更有品质

1.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  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 管理等个性化服务。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更好就 医便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 务需求与利用等纳入全区卫生服务调查,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

2.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进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提升康复服务质量,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落实残疾儿 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确定康复救助标准,增加康复服务供给,  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  服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加强社区康复,开展残疾人自助、 互助康复,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康复人才。

3.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 辅助器具,增强优质康复辅助器具供给能力,推动康复辅助器具 服务提质升级,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推广村、 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完善康复辅助器具 适配服务网络,加强各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支持 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教育、就业、托养机构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4. 强化残疾预防。实施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结合“残 疾预防日” “爱眼日” “爱耳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 育。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减 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 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实施慢性病预防干预措施,开展 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减少慢性病致残。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 区心理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疾病发生。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对麻风病等传染病等地方病的防控。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提高自 然灾害和火灾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 院前急救能力,防止老年人跌倒、儿童意外伤害致残,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

专栏5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开展“渐冻人”等罕见病致残康复服务。针对特困残疾人和孤残儿童实施“福康工程”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康复服务项目。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提高康复质量。

3.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 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   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4.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开展脊髓损伤康复“希望之家”、 中途失明者“光明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5.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培育。推广康复辅具社区租赁试点城市经验 。

 

6.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  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化培训。将康复专业纳入全科医生、

家庭医生、村医等培训内容。

5.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残疾儿童少年 全面发展。实施安徽省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巩固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 落实“一人一案”分类科学教育安置。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 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 年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稳步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为残疾 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支持服务。落实好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 盖的资助政策,激励残疾学生提升学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 疾学生。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 无障碍等支持服务,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6.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加快推 进融合教育,实现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 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构建布局合理、学段 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 件,完善全区特殊教育扶持政策和残疾儿童助学政策体系。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专栏6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设立残疾人教育专 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排查和评估,给予科学教育安置。规范送教上门服务。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 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

3.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支持职业高中招收残疾学生,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 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设 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5.手语盲文推广项目。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国家通用手语推广,推进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


7.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鼓励残疾人参加“书香安 徽”全民阅读等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 “读书达人演讲比赛”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基层创建一批 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点,更好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加强农村地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为盲人、聋人提供无障碍文化服务。鼓励区融媒体中心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 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残疾人题材图书等出版。实 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参加省、市残运会等重大赛事。

 

专栏7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一、残疾人文化服务

1. “五个一 ”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 提供“五个一 ”(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 展览、  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 心和基层文化设施、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等,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点。

2.盲人文化服务项目。做好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 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版本的影视剧等服务工作。 推动公共图书馆无障碍阅览室建设,增加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 资源。继续实施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3.聋人文化服务项目。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鼓励区融媒体中心开播国家通用手语或实时字幕栏目。

4.网络媒体文化服务项目。加强融媒体平台建设,依托网络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节目。

5 特殊艺术推广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艺术创作,支持残

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6.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扶持一批吸纳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二、残疾人体育服务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  育项目、方法和器材,设立残疾人自强康复健身示范点,培养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指导员。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  庭服务。积极参加“残疾人冰雪运动季”   “残疾人健身周”等活 动 。

8.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服务产业。鼓励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  参与助残慈善活动。开展“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 “牵着蜗  牛去散步”和“集善优品”消费助残等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加快  辅助器具、康复教育、托养照护、生活服务、无障碍、文化休闲  等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积极培  育助残社会组织和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

9.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和行业管理。细化残疾人基本公共 服务项目的设施建设、功能布局、施工规范、设备配置、人员配 备、服务流程、管理规范等标准要求,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统筹衔接和基层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加强康复、托养等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价,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 评价。在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残疾人服务机构发 展,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 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 调查,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产品和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 疾人证核发管理,落实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实施好“跨省通办”。

(四)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让残疾人发展环境更加友好

1.加快残疾人事业法治化进程。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 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促进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 效实施。涉及残疾人政策应充分论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反残疾 歧视评估,广泛征询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等意见。将残疾人 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落实“谁执 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 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支持各地制定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有关制度和优惠扶助规定。

2.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用 法守法专项行动。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依据 国家有关规定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提升残疾人法律 援助质量。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助残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 法律救助服务,方便残疾人诉讼。发挥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 访平台作用,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依法打击侵害 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 参与、民主协商渠道,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

3.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好《无障碍环境建设 条例》 《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新建设施应严格执 行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在乡村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完 善改造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社区建设同步开展无 障碍改造。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残 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应加快开展无障碍设施 建设和改造。着力提升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加快推广无 障碍公共厕所。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无障碍 设施认证工作。增强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4.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社会、数字 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文明城市测评指标。  推广便利普惠的电信服务,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 电子导航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普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无障碍。

 

专栏8无障碍重点项目

一、无障碍设施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 住区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 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 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 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  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3.社区和家庭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居无障碍改造。

4.无障碍公共厕所。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

二、信息无障碍

1.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加快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无障碍建设。推进新闻资 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旅游出行、学习教育等网站和APP应用程序的无障碍改造。

2. 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银

 

行ATM机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3.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4.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将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盲文 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 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三、无障碍服务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鼓励 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支持建设听力残疾人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

5.营造社会助残和残疾人自强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 引领,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和实践研究,厚植残 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 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 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 氛围。有效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鼓励更多残疾人自尊、自 信、自强、自立。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组织好“全国助残日” “国际残疾人日”和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等主题宣传活动,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录片、公益广告、网络 视听节目制作播出。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予以褒扬激励。

6.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科学布 局、均衡配置,实现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全覆盖,建好用好残疾人 服务设施,采取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设施运营,积极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鼓励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无 偿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使用。镇(街道)、 村(社区)为残疾人服务提供场地保障。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 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化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 创新并行,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将残疾人基 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皖事通办”平台,落实7×24小时不打烊 “随时办”服务机制。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库,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加强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设。

 

专栏9基础设施和信息化重点项目

1.残疾人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置专业设备和器材。

2.互联网康复项目。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康复服务平台,为康复机构和残疾人、残疾儿童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指导和服务。

3.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项目。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就业服务资源管理系统、按比例就业评审系统、盲人

 

医疗按摩人员管理系统,保障系统有效运行。

4.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设项目。建立残疾人口基础信息库、 残疾人服务需求数据库和残疾人服务资源数据库,实现与政府有

关部门的数据联通共享,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

5.科技助残项目。鼓励科创企业开发智能化助残产品,开展基于智慧城市建设的信息无障碍技术研发等。

7.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协同发展。结合镇村建设行动, 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强化区域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城镇  公共服务设施辐射带动镇村残疾人服务,引导鼓励城镇残疾人服 务资源向镇村延伸。城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常住人口。 落实好《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努  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携手发展、合作共赢。推进与沪苏 浙协同合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共同打造一批长三角 志愿助残、社会助残工作品牌。鼓励各地发挥地方优势创新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措施。

8.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  区、镇(街道)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的社区工 作事项清单。实施区域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区、镇、 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明确残疾人基本公共 服务标准,开展残疾人需求评估,加强服务资源统筹。将残疾人

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走访探视,根据残疾人需求协助政府做好 助残服务。进一步整合资源,突出服务全覆盖,在镇街、村(社 区)普遍建立“残疾人之家” “残疾人工作站”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开展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文体娱 乐等服务,并积极探索“医养康养”结合模式,健全基层残疾人 服务平台长效运行保障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开展助残服务。

9.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深化残联系统改革成果, 更好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 众性,把残疾人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强 化区、镇(街道)残联建设,区、镇(街道)两级残联按期完成换 届工作,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改善镇街残联、村 (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待遇,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支持残疾人 专门协会建设,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通 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充实残疾人工作力量,着力培养忠诚、 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重视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培养选拔。加强各级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四、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牢牢坚持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不 断完善体制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和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更好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 健全多元化的投入格局。财政部门应 按规定做好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合理安排经费,建立残疾人事 业经费保障稳定增长机制。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健全监管机  制,强化流程控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落实好残疾人事业金融、 税收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投入格局。

(三)强化人才培养。 积极构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体 系,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和职称评定,加快培养残疾人工作专业队 伍。对专门从事特殊教育、手语翻译、就业服务、康复训练、辅 具适配服务和体育训练指导等残疾人工作者,按政策给予特殊津 贴。运用科技创新助力残疾人事业,促进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 领域科学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开展康复、残疾预防等基 础研究,支持智能化辅助器具、康复设备、智能手语翻译、信息无障碍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推广应用。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按照职责 分工制定实施举措,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绩效考评。 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由区政府残工 委组织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进行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区政府残工委在“十四五”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