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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11341802003284723Q/202312-00015
  • 组配分类:常务会议
  • 发布机构: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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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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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

  • 来源: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12-11 09:07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6日;会议地点:区政府会议室;与会人员:区领导,议题相关单位;主持人:区长钱松。

2023年12月6日,区长钱松在区政府三楼4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副区长张先卫、汪赛荣、邱峰、何金华、张放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汪正祥出席会议,区人武部部长夏阳、区政协副主席司月中列席会议,副区长张亮、杨洞庭因公缺席,区直有关部门、镇街道负责同志在研究有关工作时列席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环境保护、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议强调,各地各责任部门要心怀“国之大者”,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责任落实。要健全完善占补平衡、修复整改等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用“长牙齿”的硬措施牢牢守住耕地红线。要加快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擦亮良好生态底色。要始终保持非法捕捞高压严打态势,加快补齐长江渔政执法能力短板,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二、会议审议了《贵池区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会议指出,打造“最干净城市”是我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抓手,是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贵池区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由区文明办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完善,经邱峰同志审核后,以区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2.强化项目资金支持。区财政局、区文明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及相关街道要加强与市直部门工作衔接,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确保三年行动期间,每年整合投入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3.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创建工作。区干净办要加强上下沟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最干净城市”建设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整合已有项目,提升建设管理质量,切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最干净城市”创建成果。4.要注重历史传承和文化保护,每年打造1—2条彰显贵池历史底蕴的文化街区,保存好贵池的城市记忆和文化氛围。

三、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贷款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指出,通过贷款形式筹建市第二人民医院危旧病房改建项目尾款,是保障全区人民正常就医的现实之需,也是建设诚信政府的实际举措。因工作需要,区卫生健康委会前将贷款相关事宜按程序分别报告区长、各副区长,取得一致同意后,已先行实施。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市第二人民医院危旧病房改建项目贷款有关事项的意见,即以医院收费权为质押向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融资额度1亿元,实际贷款额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还款期限十年。对其中5000万以内的贷款给予前三年全额贴息,列入财政预算,每年由财政据实支付;后七年贷款利息根据医院实际运营情况给予一定程度支持。2.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对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资金运行情况和贷款偿还能力进行有效评估,做好市第二人民医院后续项目审批监管,避免因盲上项目造成新的资金困难。3.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资金支出进度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会议听取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基础养老金事项的汇报。会议指出,新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基础养老金是落实省政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有力举措,是减轻城乡居民养老负担的有效办法。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基础养老金事项的意见,由区财政补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至每人每月180元,实行差异化补贴。同意2023年区级新增基础养老金2200万元,以后每年所需新增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全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各地要大力宣传“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理念,鼓励城乡居民提高缴费档次。3.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强化在资金缴纳、运营、发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养老金可持续运行和资金绝对安全。

五、会议听取了区交通运输局关于G236殷汇至查桥(贵池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了《G236殷汇至查桥(贵池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筹集方案(送审稿)》、《G236殷汇至查桥(贵池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沿线区域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G236殷汇至查桥(贵池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是改善区域交通环境的重要基础设施工程,成立工程征迁协调工作指挥部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配套资金筹集方案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能够有效解决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和补偿安置问题。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区交通运输局关于G236殷汇至查桥(贵池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G236殷汇至查桥(贵池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筹集方案(送审稿)》、《G236殷汇至查桥(贵池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沿线区域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由区交通运输局、池州金桥投资集团公司、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按照会议讨论意见修改,经邱峰同志审核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2.要明确项目资金途径。项目总费用7.17亿元,其中工程费用2.98亿元,由市级申报收费公路专项债解决,我区通过公路收费还本付息;项目征迁费用4.19亿元,由池州金桥投资集团公司确定融资主体,以公路收费权为质押向银行贷款,贷款纳入收费公路建设总成本,通过公路收费还本付息。3.要加强沟通协调。G236殷汇至查桥(贵池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各责任部门要主动作为、细化措施,加强沟通配合,积极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要加快项目征迁安置进度。各责任单位和沿线镇街要严格按照征迁方案,认真谋划,耐心细致做好征迁工作,确保项目按期推进。

六、会议听取了池州金桥投资集团公司关于抛刀岭尾矿库治理项目采用EPC招标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抛刀岭尾矿库治理项目涉及到环保和安全问题,专业性较强、实施难度较大,采用EPC招标有利于加快项目工程进度,推进全区非煤矿山重点县攻坚“摘帽”。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池州金桥投资集团公司关于抛刀岭尾矿库治理项目采用EPC招标有关工作的意见。2.池州金桥投资集团公司要督促中标方,高标准实施项目建设,打造标杆工程。3.区财政局(国资委)要做好协调工作,督促指导招标工作,确保尽快进场施工。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池州金桥集团公司及项目中标单位按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加快治理进度。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应急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把关,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效果。

七、会议听取了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计划调整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鉴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环境重大变化、建设条件部分调整等现实原因,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进行了必要的优化调整。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计划调整工作的意见,相关报告经张先卫同志审核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区发展改革委要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详细说明项目调整的具体原因和实际情况,确保政府工作的严肃性。3.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协作配合,做好调整后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可落地、可实施。

八、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送审稿)》。会议指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是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提升公共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政资金安全的有效举措。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送审稿)》,由区审计局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经张先卫同志审核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各部门要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同步开展排查,确保类似相同问题不再重复出现。3.区审计局要科学排定审计工作计划,确保五年内对全区所有单位和重大项目实现审计全覆盖。4.区财政局要加强财政支出审查和后续监管,区审计局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财政支出合法合规。

九、会议听取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汇报。会议指出,鉴于与池州云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22-32号)已无法继续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协商解除。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解除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意见。2.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与企业加强沟通,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抓紧签订解除协议,依法依规解除出让合同。区财政局要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及时做好已缴纳出让金的退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