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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11341802003284723Q/202311-00028
  • 组配分类:常务会议
  • 发布机构: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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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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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

  • 来源: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11-13 16:00

会议时间:2023年11月3日;会议地点:区政府会议室;与会人员:区领导,议题相关单位;主持人:区长钱松。

2023年11月3日,区长钱松在区政府三楼4号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副区长张先卫、杨洞庭、邱峰、夏永锋、何金华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汪正祥出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张大春列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汪赛荣,副区长张亮、张放因公缺席,区直有关部门、镇街道负责同志在研究有关工作时列席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了区安委办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部署,为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区安委办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区安委办要全面贯彻落实会议意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2.要突出抓好矿山安全工作。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要扎实做好省安全生产警示片披露的我区两个涉矿山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其他矿山类似问题,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快推进矿山关闭整合、生态修复、尾矿库闭库等工作,确保全国非煤矿山重点县顺利“摘帽”。3.要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为重点,结合秋冬季节火灾多发特点,从细节入手做好排查整治工作。4.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教育培训,健全制度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会议审议了《贵池区矿山应急救援协会筹备方案(送审稿)》《贵池区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完善矿山行业应急救援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推进全国非煤矿山重点县摘帽,根据中央及省市要求,区应急局牵头起草了《贵池区矿山应急救援协会筹备方案(征求意见稿)》和《贵池区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贵池区矿山应急救援协会筹备方案(送审稿)》《贵池区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方案(送审稿)》,由区应急局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经张先卫同志审核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2.区财政局会同区应急局列明矿山应急救援协会、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须纳入财政预算清单,财政经费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动态调整。3.区应急局要做好加强对矿山应急救援协会成立和救援队挂牌工作,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快速有序推进;要牵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机制,做好人员、场地、设备保障及人员培训工作,完善兼职消防员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救援队伍具备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三、会议审议了《贵池区2023年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送审稿)》。会议指出,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能够充分调动各镇街道发展镇域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首善之区提供有力支撑。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贵池区2023年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送审稿)》,由区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经张先卫同志审核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2.区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考核指标数据采集工作,提前准备、严格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考核发挥应有的作用。3.区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保证考核标准公平性、统一性的前提下,引导镇街围绕年度目标充分释放潜能,为全区在省、市考核中争先进位提供支撑。

四、会议听取了区园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平天湖风景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综合考核评价和池州高新区绩效考核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园区平台是全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园区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全面客观考核评价园区发展成果,提升全区高质量发展水平。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区园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平天湖风景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综合考核评价和池州高新区绩效考核情况的汇报。2.各园区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自我加压、负重前行,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3.区园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综合考虑省、市“赛马”机制和园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各园区的考核办法进行再优化,更好助力全区在省、市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贵池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送审稿)》《关于2022年度贵池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送审稿)》。会议指出,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有利于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助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关于2022年度贵池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送审稿)》和《关于2022年度贵池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送审稿)》,由区财政局(国资委)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经张先卫同志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区财政局(国资委)要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围绕金桥集团公司资产倍增计划,加大闲置资产的盘活力度,推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区财政局(国资委)要强化金融企业资产监管,完善风险提示预警机制,及早发现并疏解问题,确保安全稳健运营。4.金桥集团公司要加大对复合型管理人才、金融专业人才的招引力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国资管理团队建设,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六、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国资委)关于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2019-2021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和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的汇报,审议了《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经营业绩考核作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提高企业管理能力的重要环节,有助于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推动国有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责任使命。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国资委)关于金桥公司负责人2019-2021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和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原则同意《池州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区财政局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经张先卫同志审核后,以区国资委文件印发实施。2.区财政局(国资委)要参考市属国有企业和其他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围绕资产翻番目标,进一步健全金桥集团公司业绩考核机制体制,更好发挥考核导向作用。要把区政府交办重大事项完成情况、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作为业绩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国资公司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3.财政局(国资委)要紧盯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运营重点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七、会议审议了《贵池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会议指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一项具有重大实践探索意义和政策红利的试点工作,对于激活农村土地资产、增加村级集体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贵池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经张先卫同志审核后,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实施。2.要坚持规范操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厘清现有土地政策,做好实施细则的有关解释说明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规定,指导各镇街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程序,完善入市成果利益分配机制。3.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充分挖潜各镇街现有资源,加大已批未供、闲置土地的清理,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镇街要严把供地审批关,做到关口前移,严格审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前置条件。

八、会议听取了区退役军人局关于2022年度双拥工作考核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今年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考评验收之年,做好双拥创建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艰巨。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贵池区2022年度双拥工作考核情况(送审稿)》,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经杨洞庭同志审核后,以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2.要压实责任。区双拥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创建措施,确保创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3.要补齐短板。区双拥办要对照创建考核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创建任务,逐条逐项查缺补漏,切实找准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抓紧时间整改完善。4.要强化考核。区双拥办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案,发挥好双拥工作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双拥工作开展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九、会议审议了区经信局《贵池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为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加快融入全省、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贵池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贵池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经张亮同志审核后,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2.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结合职能分工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测调度,负责跟踪监督实施方案执行情况,按月进行调度,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3.要加强政策配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强化政策研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要牵头成立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工作招商团,主抓汽车产业招大引强。要研究制定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加快构建良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生态。

十、会议审议了区司法局《贵池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检验我区依法行政水平和成效的重要途径。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贵池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区司法局按照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经夏永锋同志审核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2.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落实一名干部具体负责,全力以赴做好保障服务,做实做细各项具体工作。3.对于工作落实缓慢、措施不力、影响全区创建结果的,将严肃问责。

十一、会议听取了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第三届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评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对于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决定,1.原则同意第三届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建议名单,会后以区政府名义予以通报表彰。2.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扩大宣传面和企业知晓率,确保评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3.区市场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开展好“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讲好贵池质量故事,推介贵池质量品牌,推动质量强区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向纵深发展。4.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扰乱市场秩序等质量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