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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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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贵池区
  • 发布时间:2012-07-12 11:55

 

姜秀珍(1935~ ),女,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许桥村人。中共党员,副研究馆员,著名民歌手。全国第四届文联委员,中国民协第二、三届理事、常任理事,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歌谣协会理事。安徽省第二届文联常委,省作协第二届常务理事,省民协第二届副主席,省第五届人大代表。

姜秀珍少时常放牧于罗城的船峰山麓,童溪河滨。秀丽的罗城山水和民歌之乡,使她在牛背上学会了上百种山歌小调。新中国建立后,更为她提供了一展歌喉的大舞台,她利用自己担任妇女队长和妇联主任之便,一面劳动,一面组织山歌队赛唱民歌,使罗城民歌唱出了山乡、县城,唱到了省城。1958年开始,她先后参加安徽省第一届音乐周会演、音乐舞蹈会演和全省巡回演出队,并被请到省电台录制唱片天天播放,从此她的歌声响彻江淮两岸,与凤阳花鼓媲美,被誉之为“南歌北舞”。她善于即兴创作,且有一副天生的“金嗓子”,常常使各种民歌小调即兴发挥到极致。19607月,她出席全国第三次文代会,并在大会上发言,她放开歌喉,边发言边唱山歌,一首首民歌响彻中南海,轰动北京城。首都各大报纸除刊登她的发言稿外,中央广播电台、电视台还特邀她到现场边讲边唱,向国内外转播。23日她和全体代表一起,受到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朱德总司令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当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宴会上向周总理敬酒时,总理问她是哪个省的,她激动地唱道:“家住安徽幸福州,从小山歌不离口,一日三餐歌拌饭,夜里睡觉歌枕头。”总理听后哈哈大笑,亲切勉励她回去后“为人民多编多唱”。文化部部长周扬称她是“安徽的‘刘三姐’”。她还先后出席全国第四、五次文代会、华东地区第五届“上海之春”音乐会,全国青年业余创作积极分子代表会和建国30周年大庆献礼演出会等,她的每一次即兴演唱,都给参会代表留下美的享受,赢得台上台下热烈的掌声。

她于1959年开始创作并发表民歌,先后在《人民日报》、《人民文学》、《诗刊》、《中国文学英文版》《民间文学》等报刊上发表上百首(篇)作品。著有诗歌集《一个女歌手的歌》,1989年获第二届全国民间文学作品三等奖。她的名字及其民歌被录入《中国名人大辞典》、《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文学大辞典》等,并被列入高校教材《民间文学教学大纲》和《民间文学学习指导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