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贵池区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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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贵池区人社局
- 发布时间:2024-03-28 09:54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区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皖财金〔2020〕50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精神,经研究,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池区财政局、贵池区金桥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增加贵池区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合作银行数量
在贵池区范围内新增2家银行承办贵池区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及回收工作。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二年。
三、确定规则
经办银行的确认采用综合评价。主要参考指标为银行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支持力度(放贷比例、承担风险比例、贷款利率等)。
四、银行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在贵池区内注册并依法设立总行、分行或支行,且具有《金融许可证》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各项经营指标健康稳定,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能够提供面向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经营类信贷产品;
3.申请人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申请人自愿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创业担保贷款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做好贷款审核、发放及回收等各项业务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5.申请人必须配备办理信贷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专人专责;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公告发布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池区财政局联合在贵池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时间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5个工作日)
六、材料报送
有意参与本次报名的银行,于2024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相关资料(附件1、附件2)报送至贵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翠柏中路198号201办公室,联系人:吴志军;联系电话:0566-3214834),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审人员及流程
评审人员由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池区财政局、贵池区金桥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并履行下列职责:
1.对参选银行参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审查、评价参选文件是否符合本通告的有关要求;
2.要求参选银行对参选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参选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
4.按照综合评价确定中选经办银行名单;
5.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八、结果公布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确认的经办银行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四方合作协议。附件:1.《贵池区公开增设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报名表》
2.申请文件要求及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