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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 来信人:邓***
  • 来信时间:2022-04-12 23:20
  • 处理情况:已办结

您好,本人对于我区的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存在以下3个疑惑:
1.见习人员每月享受到的生活补贴2000,是否是由见习基地自己的财政资金,单独发放到见习人员的银行账户?
2.见习人员结束见习后,由见习基地向人社部门集中申请的“就业见习补贴”1400,是否全部是给见习基地的?还是说由见习基地自主决定按一定比例划拨一部分给到见习人员?
3.对于低保、贫困人员、建档立卡对象,如这部分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是否还有额外的补助、补贴?


  • 回复单位: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2-04-14 15:28

网友你好:


    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文件:


1、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 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 100 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 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2、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3、具体情况我们已电话与你沟通,你均表示了解。如果仍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经办人员:陈芳勇0566-3214868,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回复单位:区人社局
  • 回复时间:2022-04-13 09:11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